珠海横琴基金管理公司注册总代理0756-2282862
  • 珠海横琴基金管理公司注册总代理0756-2282862
  • 珠海横琴基金管理公司注册总代理0756-2282862
  • 珠海横琴基金管理公司注册总代理0756-2282862

产品描述

,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股东符合《证券投资基金法》法》以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章程;
(三)注册资本不低于1亿元人民币,且股东必须以货币资金实缴,境外股东应当以可自由兑换货币出资;
(四)有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的拟任高级管理人员以及从事研究、投资、估值、营销等业务的人员,拟任高级管理人员、业务人员不少于15人,并应当取得基金从业资格;
(五)有符合要求的营业场所、安全防范设施和与业务有关的其他设施;
(六)设置了分工合理、职责清晰的组织机构和工作岗位;
(七)有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监察稽核、风险控制等内部监控制注册资本的比例(以下简称出资比例)*高,且不低于25%的股东。
主要股东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从事证券经营、证券投资咨询、信托资产管理或者其他金融资产管理;
(二)注册资本不低于3亿元人民币;
(三)具有较好的经营业绩,资治理健全,内部监控制度完善;
(五)*近3年没有因违法违规行为受到行政处罚或者刑事处罚;
(六)没有挪用客户资产等损害客户利益的行为;
(七)没有因违法违规行为正在被监管机构调查,或者正处于整改期间;
(八)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近3年在税务、工商等行政机关,以及金融监管、自律管除主要股东外的其他股东,注册资本、净资产应当不低于1亿元人民币,资产质量良好,且具备本办法第七条第二款第(四)项至中,出资比例*高的境内股东应当具备本办法第七条第二款规定的主要股东的条件;其他境内股的境外股东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为依其所在国家或者地区法律设立,合法存续并具有金融资产管理经验的金融机构,财务稳健,资信良好,*近3年没有受到监管机构或者司法机关的处罚;
(二)所在国家或者地区具有完善的证券法律和监管制度,其证券监管机构已与中国证监会或者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其他机构签订证券监管谅解备忘录,并保持着有效的监管关系;
(三)实缴资本不少于3亿元人民币的等值可自由兑换货币;
(四)经**批准的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条件。
、和的股东不得持有其他股东的股份或者拥有其他股东的权益;不得与其他股东同属外资出资比例或者拥有的权益比例,累计(包括直接持有和间接持有)不得超过国家证券业对外开放所,申请人应当按照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的相关事宜,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主要责任。
第二百零十一条申请期间申请材料涉及的事项发生重大变化的,申请人应当自变化发生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中国证监会提交更新材料;股东发生变动的,应当重新报送申请材料。
第二百零十二条中国证监会依照《行政许设立申请,并进行审设立申请,可以采取下列方式:
(一)征求相关机构和部门关于股东条件等方面的意见;
(二)采取专家评审、核查等方式对申请材料的内容进设立的,申请人应当自收到批准文件之日起30日内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注册登记手续;凭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向中还应当按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申领《外商应当自工商注成立事项予以公告。



http://www.zh-1688.com

产品推荐